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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侵权案王正良管辖异议被驳回

shxw 2007-06-01 硬笔新闻 评论

     日前,本报记者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副主席刁品纯律师处得知,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状告王正良非法组织“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立案审理,王正良向丰台区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该案拿回杭州拱墅区法院审理,丰台法院认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住所地在北京市丰台区,侵权结果发生地在丰台区,依法在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下达了(2007)丰民初字第0049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其异议。
      王正良不服,又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经开庭审理认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作为受侵权的法人,其住所地在北京市丰台区,故丰台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于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下达了(2007)二中民终字第706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王正良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报将对本案追踪报道。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燕国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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