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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农业税令人叫惨

兰亭书童 2007-04-10 收藏资讯 评论
       今年全国两会以民生为主题之一。读新闻中说:不少委员、代表对去年国务院取消农业税,为农民减负纷纷叫好。我藏品中,有张抗战前(1935年)安徽歙县县政府发的农业收据(田赋串票),却有令人心酸的历史见证。

  当时的农业税分二期收取,方法承袭清代分“上忙”与“下忙”收取一样。但是这种税票上却印有“应征正税”和“应征附税”两项(见图)。从税票上可知,这家仇姓农户有“五亩三分一厘”土地。他需完农业税正税银元一元四角四分五厘。其同时应缴农业税附税也需一元四角四分五厘。真叫人大出意料。因为附税是正税的百分之一百,这种高额的税还能叫“附税”吗?用上海话说“翻了一只跟斗”。


  这还不算,税票上加盖一个印戳说“全县行政会议议决于廿四年田赋税应完正税每元带征殷屯路临时一次附加一角六分”。这等于农民缴付农业税除付100%附税外,又得加付16%“殷屯路”的附加费。合起来,当时安徽歙县农户的农业税实际应为规定的216%缴付,真够凄惨。这户仇姓农户有田五亩三分,我算一下,他得交五元七角大洋。这不是横征暴敛么?再加上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收费,当时农民日子不好混啊。正因如此,这张农业税票上每亩应征正税、附税无法填写,成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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